雨水打到了额头上,徐意丛昏昏沉沉的,苍白着脸发抖,吃力地看着他,口舌发干,“……我疼。”
徐桓司摸向她的额头,眉头皱了半晌,他摸到她的手,把她的五指展开,声音哑透了,却出奇地有耐心,“……我知道了。别睡,替我叫李秘书过来,好不好?”
他拨通电话递过来,徐意丛本能地把听筒放在耳边。电话很快就接通了,李秘书在那边轻松地说:“快起飞了,您还不过来吗?……徐先生?您还在小姐那里吗?……喂?”
她在分散注意力听电话的时候,徐桓司一手压着她的腿,另一手掰住铁片末端,把机车的全部重量都放在了掌根,在衡量力道和角度。她刻意不去看自己的腿,只对着电话说:“李秘书。他叫你过来一趟,我家楼下。”
她声音嘶哑,李秘书反应了一秒钟,立刻知道出了事,飞快地说:“小姐,我这就来。”
徐意丛拿不住手机了,浑身发冷。徐桓司掐住她的下巴,把指节抵进她发抖的牙关,同时掌根一抬,迅速地抬开机车,顺势把卡住她腿的部分拔了出来。
徐意丛“唔”了一声,疼得一下子清醒了,冷汗都冒了出来,但她连咬他的力气都没有了,他的指头上只有一个小牙印。
徐桓司目光发暗,迅速抽出领带把她的小腿绑紧,又拍拍她的脸,“别睡过去,跟我说话。”
他的额角有狰狞的伤口,淋漓的血沾着玻璃渣,一路蔓延到凌厉的下颌,衬衫也被血浸得透湿,眉头紧紧皱着看着她,重复了一遍:“说话。”
大圣被雨淋成了落汤狗,在小心翼翼地嗅她腿上的伤口,她哽了哽喉咙,终于抖抖索索地找到了话题,“……狗是你送的吗。”
徐桓司听她开始说话,这才精疲力竭地在她身边靠坐下来,慢慢吐字:“算是。”
他一手的食指搭在她的手腕上,像在看守她的脉搏,但指尖的温度冷得像冰。徐意丛扭过头,“……你哪里受——”
他疲惫地合着眼睛,雨打在鼻梁上,接着说:“那天我来伦敦看朋友,跟今天一样,临走的时候,想开车去看看你的学校。没有想到会在街上就碰到你。”
徐意丛记得那个下午,她被金苏苏撵去健身,结果跟老师话不投机,她从健身房出来,瞎逛了好一会。
他说:“你看起来心情不好,吃了一路面包,然后——我以前不知道你喜欢狗。”
其实他还是说了谎。他那时在出差,在机场看着阴沉的天色,只觉得要被煎熬到发疯——她有那么久没有回家,她的温度和气味却都烙在她躺过的枕头上、摸过的床架上,他有足足一个多月每晚盯着天花板放空,丛丛打电话回家的那个平安夜,他终于对充盈整个房间的旧故事忍无可忍,半夜找出工具把床架拆掉,拎出去烧了个干净。但是于事无补,他仍然清楚地记得她眼尾上挑的角度、嘴唇柔软的触感、唿吸时独特的气味,被时间雕刻得愈发确切。那天他在last call的时候上了飞机,但最终还是没忍住,离开机舱回到机场,换了张去伦敦的机票,并不打算去她的学校或者公寓,就在偌大的城市里兜了个圈,百无聊赖地猜测也许她喜欢某家餐厅,也许她去过某间书店,没想到她就在马路对面的街角,背着健身包低头走过,停下来买面包,边走边吃,然后被红头发的小孩拦住,牵着狗跟她交涉。
她的头发长了,人也长高了,但脸色不好,还是不高兴,可是抱着大狗的样子快乐又餍足。他抽着烟在车窗里看了她一会,觉得自己像个偷窥的变态,但是移不开目光,直到她喝完牛奶回了健身房,他也打算去机场,又在路上突然掉头,开回路过的一家宠物店。
然后她就拥有了一只小狗,卡片上写着“春天快乐”。
他的唇角微微翘了翘,“我不该送,你会猜出来是我,可我忍不住。但你没猜出来。”
血流得太多,意识并不完全清醒,徐意丛很小声地嘟囔:“我猜出来了。我就是……没说。”
徐桓易经常跟她打电话,她一提起这条狗,徐桓易就顾左右而言他,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。但她没戳穿,因为她真的喜欢这条对她软绵绵黏乎乎的小狗,就算是徐桓司送的,她也捏着鼻子收下了。
徐桓司费力地睁眼看了看她,带着笑意,“这么喜欢?”